事项名称 | 残疾人康复救助申请 |
申请条件 | 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贫困人员 |
办理材料 | 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 |
办理流程 | 为残疾人办理康复救助,应当按照本人申请—乡镇残联上报—县残联初审—市残联复审—指定医疗机构实施 |
办理部门 | 洛川县残联 办理地点:洛川县中心街北段辅具中心一楼大厅 |
办理依据 | 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办理时限 | 3个月 |
办理时间 | 早上8:00-12:00 下午2:00-6:00(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911-3632882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