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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人员转市外医院住院和医疗费用报销业务流程 >> 事项内容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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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转市外医院住院和医疗费用报销业务流程
申请条件
《延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办理材料
带身份证或户口本、本人信合存折复印件、医疗保险证、转诊转院审批表、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和出院证(生育保险还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等资料到县医疗保险经办处审核报销
办理流程
1.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在转诊转院审批表上签注转院意见(城镇参保职工需单位签注意见);
2.县医疗保险经办处网络登记备案。
办理部门
洛川县合疗办 办理地点:洛川县府前街政务大厅一楼大厅
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法》
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办理时间
早上8:00-12:00 下午2:00-6: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0911-3622855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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