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301001
标    题 关于学校收费问题
姓    名 学***
性    别
年    龄 35
地    址 解放路
发件IP 210.74.154.*
写信时间 2018年03月01日
信件内容 请问县教育主管部门:为什么国家在2015年时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里面的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已明确规定了不收课本费,而我们县上的学校在每年开学时还要收取。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两免一补”的政策,具体为免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每年开学只收取学生二级教材费用和作业本费用,这两项费用属于代办费,特此回复。

处理对象 教育局
处理时间 2018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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