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监局:
现将《延安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贯彻落实。
延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18年3月7日
延安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的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市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决定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执法检查目的
不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意识,依法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应急制度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条件、优化应急资源配置,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督促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逐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执法检查内容
(一)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
(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技能;
(三)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
(四)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执行;
(五)执行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六)2017年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八)事故应急处置。
(九)县(区)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和履行职责情况。
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包括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活动和查处企业应急管理非法违法行为。
三、执法检查对象
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对象是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本次重点检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工贸企业。
四、时间安排
(一)3月12日到4月12日为全面自查阶段;
(二)4月13日到6月12日为抽查和整改阶段;
(三)6月13日到6月20日为总结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推行表格化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参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见附件),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通过现场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逐项检查、逐项记录情况。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告知被检查单位,并明确整改要求和复查期限。
(二)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督促责任单位执行,难以短期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时限等工作要求。
(三)通报曝光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纪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要以市安委办督办函的形式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并在媒体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四)在执法检查过程有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各县区将于6月底前上报执法检查总结。
(五)加强执法抽查。市局对县(区)抽查的地区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县(区),每个县(区)2-3家。
附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