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凤栖街道办),各便民(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
接中共洛川县委文件通知(洛干字〔2017〕24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李世昌同志任洛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于2017年7月5日到职。
洛川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