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www.365-818.com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现将洛川县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突出重点,政务公开内容日趋系统化。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
(二)夯实载体,政务公开方式日趋多样化。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宗旨,准确把握政府网站定位从办事、公开、服务三个层面增加公开内容,拓展服务范围,方便群众使用。
(三)建立健全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的有效准确。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严格监督检查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监督检查办法,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2年,县、乡两级政府共计主动公开信息1705条,其中,县政府主动公开12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截止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600条;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2条;乡镇政府主动公开信息468条。公开信息包括工作动态、概况信息、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法规文件、发展规划等诸多方面。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满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县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扩容改版,按照要求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标识,专栏中设置了“信息公开规定”、“指南与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栏目,并根据《延安市县、乡(镇)两级门户网站考核标准》,开设了36个子栏目,便于市民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通过相关栏目可以查阅县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网站利用网络媒体的优势,第一时间把县内发生的重要新闻通过网络媒体予以发布。先后对县上重大活动进行了全程参与和深入报道。政府网站现已成为外界了解洛川县的主要窗口,是对外宣传洛川、推介洛川的重要阵地,2012年全年累计向市、县政府网站上传发布有关洛川的要闻信息2000余条。
2、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县档案局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查阅场所,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另外各公开主体单位也相应设立了公开场所,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检索服务。2012年,县档案局接受政府信息纸质文件600余件;县政府信息办接受政府信息咨询100余次。
3、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县政府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政府主要领导分工进行常年集中公开,县政府设立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做到了“人性化、专业化”,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便利、高效的服务。同时,县委通讯组、县电视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都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报道了大量的工作动态信息、国家政策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4、咨询投诉情况。全年共受理市、县各类咨询、投诉、留言、建议及县长信箱500余条,回复率达99%以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一年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一年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没有进行任何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年中,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今年以来,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认识不到位、宣传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单位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速度迟缓等。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公开。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同时,强化档案馆等部门查阅场所服务功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镇、社区等基层领域延伸,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单位指导和经验总结,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辐射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适时开展工作交流,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议、调研考察等形式加强业务交流,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研究和协调。
(四)不断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重点推进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及焦点问题进行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洛川县信息化办室
二0一三年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