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相关部门单位召开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
发布时间:2018-06-25 09:59:39    资料来源:    责任编辑:王英文

司法局

6月21日上午,洛川县司法局组织局机关、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及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共计20余人在五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了以冯新柱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学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洛川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整改方案》、《中共洛川县委关于在冯新柱“以案促改”中集中开展专题学习的意见》和《中共洛川县委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内容,并对该局制定的《关于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中集中开展专题学习的安排意见》进行了详细说明。

会议要求,全系统党员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实现全县追赶超越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会议强调,一是全系统干部要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冯新柱案”为警戒,提升理想信念,校准信仰坐标,努力为全县人民提供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二是全体党员干部要履行好岗位职责,并结合各自学习情况,及时撰写心得体会上传至党建云平台,切实做到以学促改的长效机制,努力在新形势下建设一支清正廉洁、忠诚守戒、执政为民服务的司法行政队伍。    作者:严利敏

食药局

6月21日上午,洛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召开了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学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共洛川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整改方案》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冯新柱案违纪事实,从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组织开展了学习。

会议要求,一要严格按照规定学习内容,紧密结合冯新柱案专题警示教育,在全系统开展集中自学,科级领导干部每人撰写心得体会一篇;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围绕冯新柱案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自查,开展专题讨论,增强警示教育效果;三要以案为戒,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将“以案促改”整改任务贯彻落实到精准扶贫、省级卫生县城创建以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去,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作者:张瑛

住建局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夯实“以案促改”思想基础,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和脱贫攻坚引向深入。洛川县住建局继6月19日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学习讨论会后,6月22日上午,再次召开以冯新柱案为鉴的专题警示教育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中集中开展专题学习的意见》,住建局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和大家交流了学习“冯新柱案”的体会,并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学习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以案促改”取得实效;二是要严禁触碰纪律红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头,防微杜渐;三是要以学促改、知行合一,落实好“一岗双责”,结合重点项目、危房改造、房屋征收、质量安全等工作,把警示教育落实推动到全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中来。     作者:党丽丽

黄章便民服务中心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纪律观念,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县委安排,6月22日,黄章便民服务中心组织全体中心领导干部召开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学习会。

会议上学习了中共洛川县委关于印发《以冯新柱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整改方案》和《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重点解读了冯新柱在职期间,有责不尽、有职不履、以权谋私,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根据文件要求需要需要对照检查的内容。

会议要求,全体中心干部要以冯新柱案为警示,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并按上级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工作整改落实并务求取得实效。  作者:王彦锋、孙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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