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国道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索  引 号: lcx-xzf-30/2018-04260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洛川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26日
标       题: 老国道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26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川县老国道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县政府已决定启动房屋征收工作[洛政发(2018)18号]。招标人为洛川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拆除资金由县财政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老国道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

2.2工程地址:公安局旧家属楼、凤栖中学综合楼、北小家属楼、解放路过境段。

2.3建设规模:拆除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及地面构筑物、附着物等。

2.4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所有规划范围内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工程等。

2.6质量要求:合格,要求拆除后渣土清运干净、场地平整。

2.7预估算价:约73.4万元。

2.8标段划分:施工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3.2本工程配备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洛川县凤栖综合大楼630室。报名时提供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www.365-818.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川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孟华锋

电 话:0911-3622606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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