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畜牧生产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  引 号: lcx-xzf-30/2018-04120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洛川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10日
标       题: 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畜牧生产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       号: 洛政办发〔2018〕12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2日
公文时效: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省市驻洛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快果畜产业发展步伐,促进苹果产业提质增效和畜牧产业转型升级,现就2018年畜牧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果(草)畜结合为主线,以全国绿色畜牧业示范县和全省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示范县创建为抓手,按照“稳定猪、发展羊、服务果”的发展思路,依托项目建设,强力推创“四个一”模式,实现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

二、目标任务

全面稳步推进洛河峡谷羊子产业示范带建设,年内新增羊子2万只,存栏达到7.5万只,人工种草1万亩。同时完成畜牧科技城及龙头企业养殖基地年度建设任务,全县生猪饲养量稳定在80万头。

三、重点工作

1.洛河峡谷羊子产业建设工作。坚持巩固提高稳步发展与产业扶贫并重的原则。在巩固提高方面,由各乡镇(社区)负责,畜牧部门指导,在巩固160户已建规模养羊场户的同时,重点加快旧县积马河畅源现代畜牧公司万只羊场6月底前完成16栋圈舍3000㎡基础设施建设和圈内设施设备安装工作,8月底新增羊子3000只,完成配套有机肥厂建设工作,年底达设计能力,满负荷运转;同时依托延安水渭川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市城投公司,组建洛川羊子产业发展联盟,从牧草种植及深加工、羊子养殖、屠宰、有机肥生产、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等实行全产业链服务;在新增建设方面,2018年新建千只羊场(小区)12个,200只家庭适度规模养羊户30户,100只养羊大户45户。新发展贫困户养羊(百只以下规模)32户。

2.现代畜牧园区(生猪)建设工作。坚持龙头带动的原则,全力推进新希望(本香)黄章基地10500头基础母猪基地建设进度,年内完成圈舍建设和设备安装。并在旧县畜牧产业科技城组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新希望(本香)西北分公司为科研推广主体的“洛川畜牧产业发展研究院”,挂牌运行。

3.饲草草业建设工作。2018年发展人工种草及饲料玉米1万亩,3月底前完成地块落实整理工作,5月底前抢抓墒情完成播种种植任务;同时配合市草原站做好全县97万亩天然草场草地监测普查工作。

4.争创全国绿色畜牧业发展示范县及全省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坚持绿色、环保、循环发展的原则,以废弃物减量化生产、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利用政策引导和环保倒逼机制,实现畜禽粪污就地就近消纳,种养有机结合,果畜循环发展的目标。具体为:一是2018年每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必须结创建1个“四个一”果畜种养结合示范点(四个一,即为引进一个苹果或畜牧生产企业,流转一块适度规模土地,新建一个现代化新型矮化栽培苹果示范园、配套一个规模养殖场并落实粪污有机化资源利用。);二是在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组建专业化生产、公司化运营的畜禽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3个;三是加快发展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作,为畜牧业“双创”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5.产业扶贫工作。一是依托新希望集团,积极推广“公司+贫困户”聚落式代养模式,为贫困户躲避市场风险,实现净收入;二是依托畜牧“110”技术服务团,强化技术培训,巩固2017年贫困户养畜259户,并新发展贫困户养畜51户。

四、扶持政策

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户为建设主体,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按照养殖场户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初验,畜牧、财政部门联合审核的程序,对2016年、2017年建成并通过验收的养羊场户,鼓励扩大养殖规模,对新增规模达到标准的按新增规模纳入补助范围,对维持原有验收规模的养羊场户,在基础母羊不低于40%标准的基础上兑现补助(补贴资金已达到洛发〔2015〕3号文件三年补助总额的除外);对2018年新建的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继续按照洛发〔2015〕3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五、工作措施

1.坚持巩固提高与稳步增长相结合,发展规模养殖。一是各乡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羊子产业发展的意见》(洛发〔2015〕3号)文件精神,加强羊子产业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各乡镇对建成的规模养羊场户,要抓好巩固工作,确保满栏运营。畜牧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确保达产达效。同时各乡镇要加强新发展羊子规模养殖场户的建设工作,3月20日前确定养殖场户建设名单,并上报县畜牧局,贫困户养畜同时报县扶贫办。6月底前完成圈舍(羊均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8月底前羊子存栏达到设计能力(基础母羊应占总存栏40%以上)。畜牧部门要指导羊子养殖场户科学选址,合理布局,符合动物卫生防疫条件要求,并加强技术指导及培训。二是畜牧、水利、电力、交通、环保、国土等部门及相关乡镇配合新希望(本香)集团抓好投资建设黄章10500头基础母猪项目建设工作,3月底前开工建设,10月底前完成圈舍基础设施建设任务,11月底前完成联动调试;三是大招商、招大商,引进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来洛投资建设畜禽养殖、加工及有机肥加工厂,促进果畜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2.坚持舍施养羊与人工种草相结合,强化饲草保障。各乡镇结合治沟造地、旧村移民搬迁、荒山承包确权,利用沟川地带和闲散的沟峁土地,按照3只羊1亩草的人工草地标准,5月底前全面完成紫花苜蓿、巨菌草等优质饲草种植工作,9月底前完成青贮氨化工作,10月底完成农作物秸秆加工利用及饲草储备工作。重点抓好康盛等三家草业公司规模化人工种草的技术指导,引导企业积极发展专业化牧草业。

3.坚规模养殖与产业扶贫相结合,推进产业脱贫。各乡镇要充分利用产业扶贫等相关政策,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对有能力的贫困户鼓励小规模畜禽养殖,享受产业发展补助政策;对经济情况较差的贫困户依托新希望集团“公司+贫困户”聚落式代养模式,为贫困户躲避市场风险,采取多种灵活形式,推动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产业全覆盖,2018年新发展贫困户养畜51户,累计发展贫困户养畜310户。

4.坚持产业发展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强化体系建设。一是充分发挥羊子产业联盟和生猪产业联盟的作用,带领全县羊子、生猪产业朝标准化、规模化、绿色环保方向发展;二是加强预测预警体系和网络平台建设,及时公布畜牧业产销信息、价格信息,发布畜禽产品产销形势预测报告,引导生产者依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生产。三是强化技术培训。3月底前召开一次畜牧业“双创”工作动员培训会,5月份举办羊子产业培训会,7月份举办生猪养殖培训会,年内举行100人次以上的培训班不少于2次,切实提高养殖场户养殖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落实领导干部包抓乡镇,技术人员包场户的技术服务体系,强化社会化服务。

5.坚持动物防疫与畜产品监管相结合,确保产业安全。各乡镇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准则,配合畜牧部门抓好动物防疫工作。畜牧部门要加大羊子引种的监管力度,对引进羊子统一佩戴耳标,建立免疫档案。并会同食药、公安部门开展以“瘦肉精”、饲料、兽药(抗生素)等为主的投入品及畜产品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年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同时提高绿色生态意识,加大粪污处理力度,切实做到有机肥标准化生产,确保产业安全。

六、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奖惩

1.加强领导,形成产业发展合力。各乡镇要明确专职领导和人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形成一套人马抓畜牧生产的工作合力。要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引导并落实好县上相关扶持政策,加大畜牧产业化建设投入,加强对洛河峡谷羊子产业及政策的宣传发动、协调服务和任务落实工作,形成县乡村齐抓畜牧产业发展的良好格局。畜牧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县畜牧生产建设任务的组织指导工作,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到村组到农户,检查验收留存影像资料。

2.部门协作,营造产业发展环境。县农行、农商行、邮政银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要树立服务畜牧业发展的意识,简化手续、拓宽担保方式,加大信贷扶持力度,切实解决养殖户贷款难问题。国土部门要按照国家土地政策,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协调解决规模养殖场及配套加工企业用地问题,切实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需求。县电力局、水务局认真研究解决畜牧业发展用电用水问题。县经发、财政、农综、扶贫、农业、环保、林业、畜牧等部门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更多地争取中省市有关项目建设资金,支持畜牧产业发展。

3.强化考核,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县上将畜牧业发展指标列入乡镇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单项考核。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和畜牧局要按照季度督查,半年考核,阶段任务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每季度督察一次,通报一次。对工作推进快、建设任务完成好的乡镇、部门要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缓慢的乡镇党政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项目扶持资金的监管,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公开公示项目扶持资金,杜绝骗套财政补贴资金现象发生。

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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