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川县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lcx-xzf-30/2018-02280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洛川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02月26日
标       题: 洛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川县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28日
公文时效: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便民(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单位,省市驻洛单位:

《洛川县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洛川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洛川县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水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提高我县水环境质量,根据《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延政办函〔2017〕67号)、《延安市铁腕治水工作方案》(延政函〔2017〕139号)及《洛川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洛政办发〔2017〕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改善和提高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各级各部门水污染治理和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依法治水、标本兼治”的思路,以铁的手腕治水、铁的办法治本、铁的决心问责,全面完成中、省、市下达我县的水环境治理任务。

    (二)工作目标。健全水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全面落实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落后产能淘汰关转、工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河流生态修复等措施,达到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下降、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年度目标是:2018年,北洛河水质达到Ⅲ类。我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7年下降3%,万元GDP用水量比2017年下降5%;农业节水灌溉率达到60%以上;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低于12%。

二、工作内容

(一)加快工业污染源达标治理。工业园区要限时完成规划环评,建设污水及垃圾集中处理等治污设施,确保工业企业实现清洁生产。油气开发、生产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强力推进“清洁文明生产、污水达标处理、原油管道输送、危废安全处置、生态植被恢复、伴生气综合利用”六大治理措施,巩固清洁文明生产工作成果,完善应急拦污设施建设体系。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污染源都要完成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评估报告,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所有工业企业都要建成配套固体废物、生活和工业废水处置设施;对没有实现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实行停产限期整治或关停处理,确保所有工业企业都达到地表水Ⅳ类排放标准。(县环保局牵头,经发局、财政局、水务局参与,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加快推进城镇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组织实施污水厂扩容和扩建项目,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抓好污水主管网、支管网、提升泵站和截留闸等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做到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污水应收尽收。加快推进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进度,建设和完善环保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在线监测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数据准确无误。科学规划中水回用和污泥处置项目。建成一批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和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完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加强污泥排放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泥有效处置。开展中水回用试点建设,全面提高再生水回用效率。加快城镇垃圾收集处置项目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监管,实现“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治理模式。2018年,县城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县城管局牵头,经发局、环保局、住建局参与,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强化河道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北洛河主要河流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采取“一口一策”办法,开展排污口普查登记,制定河道排污口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通过保留并实现达标排放、立即封堵或限期封堵、综合治理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2018年,我县要完成排污口排查登记建档工作,针对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河道排污口整治任务和时限要求;要成立专项整治执法队伍,对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实施强制拆除;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能够保持水功能区划Ⅲ类水标准;县内雨污分流率达到50%以上;全面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管,全县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能够保持水功能区划Ⅲ类或以上水质标准,重点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县水务局牵头,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完成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结合制定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加快对禁养区划定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以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全县省、市级重点镇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达到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90%以上;创建的生态乡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50%和85%以上。(县农业局、畜牧局和住建局牵头,经发局、环保局、水务局、国土局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五)强化水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有序开展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与评估,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饮用水水源监控、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深化“双源”(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污染源)及补给径流区内重点监管污染源调查评估,完成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年度目标任务。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建设;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按期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其他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在年底前完成,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推进我县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建设,统一规划设置监测断面(点位),年底前建成全县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县环保局牵头,经发局、水务局、国土局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快水治理项目建设。全力加快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度,在组织编制水污染防治项目中省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各相关投资项目要提前纳入项目库储备和编制完成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县经发局牵头,环保局、水务局、国土局参与,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铁腕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铁腕治水日常工作。各相关乡镇、部门要严格按照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逐项落实各项整治措施,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明确控制单元责任主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行业部门监管,真正形成政府牵头,乡镇、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二)夯实治理任务。各乡镇政府要按照我县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对牵头和负责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督查落实。

(三)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部门要根据现有环保资金预算规模,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奖优罚劣”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调整支持方向,加强水污染管控、水污染治理,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县委宣传部牵头,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开企业排污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电视台、政府网站要设专栏和专版,大力宣传报道水污染治理工作。县教育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负责,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开展中小学节水教育、环境教育等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环保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充分运用手机APP、微信等新媒介,扩大宣传面,提高普及率,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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