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小升初不得考试
发布时间:2018-04-12 15:53:59    资料来源:西部网    责任编辑:张园

家里有幼升小、小升初学生的家长可要注意了!昨天(4月10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对家长们关注的学区划分、义务教育面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招生等问题都做出了细化的要求,我们也为各位家长总结出了几大关键点。

一、学区划分要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加、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通知要求,坚持“网格化、全覆盖、无盲点、便利性”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学区划分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划分学区和改革评价方式等重要环节时,要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二、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学区划分后,要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2018年秋季小学入学学生原则应为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小升初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不得考试确定生源

初中学校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对于辖区内热点学校分布不均的县(市 区),可根据城市热点小学、热点初中分布情况,实行多校划片。实行多校划片区域的小学、初中应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的学校,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四、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招生人数的引导和鼓励采取电脑随机派位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录取新生,不得跨市域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要引导和鼓励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招生。

五、处罚

对于查实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学校和主管部门责任。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洛川县人民政府主办  洛川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网站标识码6106290012 陕ICP备:09019545号陕公网安备 61062902000006号
电话:0911-3939703 地址:洛川县行政中心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