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洛川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 |
申请条件 | 所有对环境具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之前 |
办理材料 | (1)省、市、县(区)发改委项目批复文件或备案文件1份 (2)规划部门项目选址初步意见1份 (3)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1份(原件) |
办理流程 | (1)重大影响 a.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方自行选择或招标),并准备其他法定材料(办理时限60日) b. 市局组织技术评审 c. 市局办理环评批复 d. 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 (2) 轻度影响 a.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方自行选择或招标),并准备其他法定材料(办理时限30日) b. 进行现场勘查 c. 召开专家评审会 d. 出执行标准 e. 县局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委员会 f. 通过,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未通过,出具《XX项目环评办理反馈意见》, 返回建设单位重新报批 (3) 影响很小 建设方自行登录《陕西省环保厅》网站自行备案,并将备案回执单送至县环保局备案。 |
办理部门 | 洛川县环保局 办理地点:洛川县府北街东段移动公司隔壁环保局3楼310办公室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 |
办理时限 | (1)重大影响(办理时限60日),(2) 轻度影响(办理时限30日) |
办理时间 | 早上8:00-12:00 下午2:00-6:00(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911-2691202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