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民间组织登记流程 |
申请条件 | 成立阶段 对批准筹备成立的社团,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
办理材料 | 筹备阶段申请筹备提交下列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筹备批准文件; 3、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发起人和拟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基本情况; 6、章程草案; 7、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 |
办理流程 | 1、社团登记申请人提出申请 2、岗位负责人初审 3、站长复审 4、主管站长审定 |
办理部门 | 洛川县宗教事业局 办理地点:洛川县府前街政府综合大楼6楼610办公室 |
办理依据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早上8:00-12:00 下午2:00-6:00(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911-3633002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