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普通护照办理 |
申请条件 | 本地区公民 |
办理材料 | (1) 递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 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不提交)、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如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3) 提交符合护照制作要求的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其出境的证明;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另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护照等其他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同意其出境的意见,并在申请表特别声明栏中签名确认; (6)特殊情况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领取表格--提出申请--交纳费用--领取回执---领取护照 |
办理部门 | 洛川县公安局 办理地点:洛川县凤栖街东段公安局警务大厅一楼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办理时限 | 8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早上8:00-12:00 下午2:00-6:00 (法定工作日)也可网上预约 |
联系电话 | 0911-3621637 |
收费标准 | 工本费160元,邮寄费:2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