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洛川县公证处办证流程 |
申请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 |
办理材料 |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身份证明及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材料和被证明的文书原件。 |
办理流程 |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身份证明及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材料和被证明的文书原件 3、公证员对公证事项全面审查后,认为符合出证条件的 4、 制作谈话笔录 当事人签名并按手印 5、主办公证员提出办证意见 6、主任审批 7、公证处将制作的公证文书交当事人核对签收,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后领取 |
办理部门 | 洛川县公证处 办理地点:洛川县府前街政务大厅5楼507办公室 |
办理依据 | 《公证法》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早上8:00-12:00 下午2:00-6:00(法定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911-3622707 |
收费标准 | 最低200元,具体咨询公证处财务。 |